- 新莊地政貼心推辦「權利人實價登錄隨案幫您報」
新莊地政事務所林泳玲主任表示,自2012年8月起開始施行實價登錄政策,不動產買賣案件應於辦竣登記之日起30天內,由地政士、不動產經紀業者或權利人(買方)向地政事務所申報登錄實際資訊,惟因多數權利人較不熟悉實價登錄的相關規定,所以該所皆會另行主動通知提醒權利人按時申報。
為協助權利人並簡化實價登錄申報流程,該所服務再升級,推辦「權利人實價登錄隨案幫您報」措施,如「權利人」自行送件(未委託地政士代理者)且不動產屬於該所轄區之買賣登記案件,櫃台收件人員會提醒可於送件同時一併填寫實價登錄申報書,預為辦理實價登錄申報,待案件登記完畢後,由該所完成後續申 報流程,權利人領取權狀時即可一併領回申報完成之「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」。將原本於登記完畢後始辦理實價登錄申報之程序提前,達到「送件即申報、結案即登錄」之效益。
林主任進一步表示,民眾若想更深入了解「權利人實價登錄隨案幫您報」措施,或是對實價登錄申報作業有相關疑問,歡迎電話洽詢新莊地政事務所,將有專人提供詳細說明,電話:(02)22779245分機315。